宠物犬登记,新办与变更申报……需在10月31日前确认的两件事
2026年第2次动物登记自愿申报期间将持续至10月31日,旨在处理未登记宠物犬的新登记以及既有登记信息的变更申报。在此期间完成登记或变更申报,可免除因未履行义务而产生的罚款。
持续运营至10月31日的2026年第2次动物登记自愿申报期间,是同时处理未登记宠物犬的新登记以及既有登记信息变更申报的期间。如果是为了宠物目的饲养的2个月龄以上的狗尚未登记,则属于新登记对象;如果已经登记,则需要单独查看所有者、地址、电话号码的变更或丢失、死亡情况。在期间内完成动物登记或变更申报,可免除因未履行相关义务而产生的罚款。
截止至10月31日,首先要区分是“未登记”还是“信息变更”
本次自愿申报期间的截止日期是10月31日。在此期间,既可以为尚未登记的狗进行新登记,也可以告知已登记之狗的变动事项。这两个程序的出发点不同。如果没有登记编号,则属于新登记;如果已经登记,但人员或动物的情况发生了变化,则属于变更申报。
罚款免除也将根据这一区分来适用。如果是未登记状态,应进行动物登记;如果已登记但未申报变动事项,则应进行变更申报。不能仅凭“已经登记过”的记忆而保持信息不变,因此,确认登记与否以及当前信息是否一致是本次期间的核心。
为了宠物目的饲养的2个月龄以上的狗属于新登记对象
根据现行《《动物保护法》》,为了宠物目的饲养的2个月龄以上的狗必须向管辖的市、郡、区登记。如果家里饲养的狗符合该年龄标准但从未进行过动物登记,则不应进行修改地址或联系方式的变更申报,而应履行新登记程序。饲养者可以通过先确认宠物犬的月龄和既有登记情况,来区分自己的申请种类。
如果不进行动物登记,可能会被处以最高100万韩元的罚款。如果在自愿申报期间内完成新登记,则可免除因未登记而产生的罚款。需要明确的是,与已登记之狗的信息变更不同,未登记犬所需的第一步是登记本身。
所有者、地址、电话号码,以及丢失、死亡属于既有登记后的变更申报
即使是已经完成登记的宠物犬,如果所有者发生了变更,或者饲养者的地址、电话号码发生了变化,也属于变更申报对象。登记信息是独立于宠物犬登记状态进行管理的,因此在搬家或更改联系方式后,如果仍保留着旧信息,应使用变更申报路径而非进行新登记。
登记动物丢失或死亡的情况也包含在需要申报的变动事项中。如果不申报此类内容,可能会被处以最高50万韩元的罚款。如果在自愿申报期间内进行变更申报,可免除因未申报而产生的罚款,因此不仅要确认持有登记证这一事实,还有必要同时检查所有者信息和宠物犬的当前状态。
新登记向市、郡、区厅或登记代理动物医院申请
新动物登记可以在管辖的市、郡、区厅申请,也可以通过动物医院等动物登记代理机构进行。未登记犬的饲养者可以决定是使用附近的行政窗口,还是使用登记代理机构来进行申请。若要寻找代理机构,可以在国家动物保护信息系统中确认机构信息。
登记方式可以在体内植入无线识别装置微芯片的内植型,以及以项圈形式佩戴的外置型之间进行选择。农林畜产食品部考虑到外置型存在丢失或损坏的担忧,正在鼓励使用内植型登记。如果准备进行新登记,不仅是申请窗口,两种方式的区别也是需要共同查看的项目。
既有信息变更前往市、郡、区厅或国家动物保护信息系统
变更申报与新登记的程序和目的不同。如果是所有者变更、地址·电话号码变更、登记动物丢失·死亡等需要修改既有记录的情况,可以访问市、郡、区厅或通过国家动物保护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在判断是需要访问行政机关还是使用在线路径之前,整理好变更的项目,可以更容易避免混淆申报种类。
国家动物保护信息系统也是确认登记代理机构的窗口。因此,对于尚未登记的情况,可以利用该系统寻找附近的代理动物医院;对于已经登记的情况,可以利用该系统确认变更事项的申报路径。即使使用同一个系统,未登记犬的目标是新登记,而登记犬的目标是信息更正。
在11月集中检查前,分别确认登记状态和变动事项
在自愿申报期间结束后,农林畜产食品部和地方自治团体计划以公园和公寓社区等宠物犬频繁出入的场所为中心,集中检查动物登记和变更申报的履行情况。佩戴牵引绳和识别牌等《《动物保护法》》规定的遵守事项也将被列入检查对象。
确认顺序很简单。如果是为了宠物目的饲养的2个月龄以上的狗未登记,则向市、郡、区厅或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新登记。如果已经登记,则查看所有者、地址、电话号码是否发生了变化,或者是否有像丢失或死亡这样的需要申报的变动,并向市、郡、区厅或国家动物保护信息系统进行变更申报。
资料参考出处
- “如果不登记宠物,最高处以100万韩元罚款” : 国际新闻
- 截止至10月的动物登记自愿申报期间……免除未登记罚款 | 韩联社
- 登记宠物犬时“最高免除100万韩元罚款”…… 农林畜产食品部运营自愿申报期间
- “从11月开始进行查处”……宠物犬登记,请在9~10月进行自愿申报
- 截止至10月的动物登记自愿申报期间……免除未登记罚款
照片出处·使用条件
- 在老挝东德岛,主人与宠物犬在一起的样子,并非国内事件现场的资料照片。拍摄日期 2023-12-27。来源:Basile Morin / Wikimedia Commons. 原文: Human–canine friendship - girl hugging her dog tightly at golden hour in Laos.jpg · CC-BY-SA-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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